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及《社会团体登记跟李条例》规定,在天津市卫生局、社会团体管理局的支持和领导下,以杨大峥、张愈、郝希山、戴锡孟、张伯礼等医师为主要发起人,经市卫生局、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,于2002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,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成立了协会办事机构。
天津市医师协会在以杨大峥为会长的第一届领导集体的带领下,坚持“服务为本、行业自律、维权”的原则,在抗击“非典”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,展现“大医精诚、敢为人先”的精神,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。